本以为这会是一部充满紧张刺激的偷盗动作片,我没想到的是——布列松竟用极简的手法,将扒手这一行当拍出了如宗教仪式般的神圣感。而玛莉卡在片中饰演的妓女、Jean Pélégri的探长,皆以“工具化形象”存在:他们是米歇尔的镜像,也是布列松对“现代性困境”的隐喻——当人人都在“表演生存”,所谓“犯罪”不过是撕掉伪装的勇气。 ♫。布列松用这种近乎人类学的变焦,把犯罪拍成了手艺人的日常劳作。
适合能忍受慢节奏、喜欢侯麦或洪常秀式日常哲思的观众。
当拉萨尔在拥挤的地铁里第三次失手,我没有感到紧张,反而听见自己的呼吸声——布列松把偷窃还原成了最赤裸的注意力博弈,观众被迫成了共犯。
影片以日记的形式呈现。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米歇尔(马丁·拉萨尔 Martin LaSalle 饰)在赛马场目睹了一个小偷偷窃的全过程,他被小偷那自信优雅的手法所吸引遂即加入了偷窃的勾当。爱读书,坚持虚无主义哲学思想的米歇尔坚信偷窃是一种手指的芭蕾,一场完美的行窃就像一场精彩的行为艺术。米歇尔有一个久违的病重的母亲,在去探望的时候结识了一直照顾他母亲的邻居珍妮(玛莉卡·格林 Marika Green 饰),漂亮的珍妮唤醒了米歇尔心中沉睡已久的感情。米歇尔被警察盯住了,警长虽然三番五次的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,但米歇尔依旧沉迷于他的“艺术”中无法自拔,很快,米歇尔被捕了。 珍妮来狱中探望米歇尔,她向他袒露了自己的真情,米歇尔在泪水中猛然醒悟,当生命中还有所爱的人存在,生活就不会是一片虚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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